市檢察院2015年“三公”經費
預算情況說明
市檢察院2015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為45.3萬元,其中:公務接待費7.9萬元,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7.4萬元。具體情況如下:
1、公務接待費7.9萬元,主要用于接待上級、外省單位工作調研、業務指導和案件辦理等公務往來支出。經費使用貫徹黨中央“八項規定”和省委省政府30條要求,嚴格執行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等規定。
2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37.4萬元,2015年沒有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,全部為公務用車運行費,包括燃料費、修理費、過路過橋費等支出,用于保障檢察業務和日常公務等需要。
2015年市檢察院“三公”經費預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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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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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: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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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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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算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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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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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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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出國(境)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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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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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接待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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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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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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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.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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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公務用車運行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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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.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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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用車購置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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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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